信件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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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421003 | 来信时间: | 2022-04-21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程**** |
受理部门: | 怀宁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信件标题: | 关于各村集资建公墓 | ||
来信内容: | 现在各村名组都在集资建公墓,这是你们上面下来的政策吗?以后都不能在自家土地里丧葬了吗?忘记解答!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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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怀宁县民政局 | 答复时间: | 2022-04-21 |
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本人进行了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现将答复如下: 为治理骨灰乱埋乱葬现象,规范民间安葬行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改革成效,怀宁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作出了深化殡葬改革的重大部署安排,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土葬行为,实行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公墓、安息堂(骨灰堂)或安葬点集中规范化安葬(放)。 建设村、组集中深埋点要坚持确有必要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须召开村民(组)会议商议,经村 “两委”会议决议后报乡镇政府研究同意方可实施,用地需要经过乡镇国土、林业部门勘测符合要求。对于未设置建设集中深埋点的骨灰一律进乡镇、村公益性公墓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县里明确规定建设村、组集中深埋点不得发动群众集资,不得大搞大建,不得建设成小型公墓。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黄墩镇政府调查核实情况并责成花山村进行处理,不得违背群众意愿强制集资强行建设深埋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长远。如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可与黄墩镇政府或与我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556-4615061。 怀宁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