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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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529003 | 来信时间: | 2022-05-29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查**** |
受理部门: | 怀宁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信件标题: | 饭店储值卡没消费完被饭店告知过期作废,并且不退费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监局领导:本人于2022年初在 振宁路与育儿路的交叉路口东 鲜味酒楼充值会员卡2000,赠送400,年初吃过一次以后就没去吃过,近期被酒店多次告知5月31号之前储值卡内余额如果没有消费完就作废。本人前几天故特意进店消费并咨询店内前台。他们明确说明他们已经提前通知各个储值卡会员了,5月底之前一定要消费完所有的卡内余额,否则过期作废。我问他们那我剩余部分没消费的可不可以退钱,他们也说不可以,他们说当时我们充值也赠送了一定金额现在不能退钱,他们说如果我们不认同就去相关部门投诉好了!我在想就算是赠送了,如果我们要求退钱,那应该也是减去优惠费率退钱才对,不然这不是公然侵犯我们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广大消费者在商家面前作为弱势的一方,希望市监局的领导出面解决一下这个事,并解释下酒店这种单方面规定会员卡消费截止日期过期作废和不能要求退还会员卡内余额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烦请领导查明原因并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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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2-05-30 |
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您网上留言反映“鲜味酒楼储值卡没消费完被饭店告知过期作废且不予退费”的问题收悉。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安排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协商,您在怀宁县高河镇鲜味酒楼的储值卡剩余200元钱,您同意继续在该酒店消费。对于您提出的该酒楼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该酒店工作人员予以批评,要求其稳妥处理好充值卡问题并提供充足的食品供消费者选用。您对此表示无异议。 以上回复,如有问题请与我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联系方式 0556-463684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