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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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20721007 | 来信时间: | 2022-07-21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谢**** |
受理部门: | 怀宁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信件标题: | 异地医保备案 | ||
来信内容: | 您好, 我家公公婆婆在南京帮忙带小孩,在南京要长久居住了,我想咨询下我怎么给他们办理异地医保备案?还有就是这个异地医保到时候是只能住院用吗?还是说平时去医院看病也可以用?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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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怀宁县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2-07-22 |
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依据《安庆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规定》(宜医保发〔2021〕2号)文件要求: 1.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凭外出务工证明、房产证、暂住证、营业执照、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视同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怀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也可到怀宁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怀宁县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3.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有效期自备案登记之日起 3 个月,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有效期可放宽至 12 个月。 以上政策已电话告知您,如有疑问请致电0556-4620298、0556-4636092咨询或关注“怀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自主查询相关政策。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怀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