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合理诉求的初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办理、回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提出投诉请求的,建议您先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若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或未按规定办理时,再向本信箱反映。已经在政民互动发帖并处理的,不要重复写信。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您通过纪检监察渠道反映,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或线索。此类事项适用纪检监察相关规定,网上不回复。
二、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下来信可不予回复:
(一)姓名及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真实的来信;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反映的问题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写信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