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怀宁县城育才路(黄梅路-高岭路)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
怀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怀宁县城育才路(黄梅路-高岭路)道排
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依法决定对怀宁县城育才路(黄梅路-高岭路)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怀宁县城育才路(黄梅路-高岭路)道排工程。
二、征收范围
北起黄梅路,南至高岭路(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
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高河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按《怀宁县城育才路(育儿路-高岭路)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政秘〔2020〕99 号)文件执行。
六、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9日。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安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怀宁县城育才路(黄梅路-高岭路)道排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doc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