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发放流程
一、申请条件
1、新就业人员:在我县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2、能提供人社部门招录证明或劳动合同;3、申请人父母、夫妻、子女在我县县域范围内无住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县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2、与务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申请人父母、夫妻、子女在我县县域范围内无住房。
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及共同承租人无房产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新就业人员需提供大中专院校十年以内毕业证书材料。
三、受理机构及受理地点
怀宁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6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四、受理时限
不设置受理时限
五、受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