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宁县财政局高河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人民政府三楼东
部门负责人:何侃
联系电话:0556-4616199
2、怀宁县财政局石牌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石牌镇建新路104号东南方向118米
部门负责人:潘结和
联系电话:0556-4824926
3、怀宁县财政局月山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月山镇月政路11号正南方向58米
部门负责人:王黄送
联系电话:0556-4057789
4、怀宁县财政局茶岭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茶岭镇政府东北
部门负责人:陈夏节
联系电话:0556-4692321
5、怀宁县财政局雷埠乡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雷埠乡李店街道
部门负责人:朱建国
联系电话:0556-4882361
6、怀宁县财政局腊树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腊树镇人民政府东侧约180米
部门负责人:王维宝
联系电话:0556-4870606
7、怀宁县财政局平山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平山镇S212西50米
部门负责人:余四新
联系电话:0556-4802008
8、怀宁县财政局黄龙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安徽省黄龙镇黄龙政府东侧东北方向125米
部门负责人:胡志
联系电话:0556-4845004
9、怀宁县财政局清河乡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清河乡清河街道财政所
部门负责人:汪明求
联系电话:0556-4982699
10、怀宁县财政局小市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小市镇平安大道047号附近
部门负责人:叶统发
联系电话:0556-4970140
11、怀宁县财政局三桥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财政局三桥镇财政所(怀宁县三桥镇政府对面)
部门负责人:丁长青
联系电话:0556-4994779
12、怀宁县财政局黄墩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黄墩镇 (318国道南)
部门负责人:夏效全
联系电话:0556-4991011
13、怀宁县财政局石镜乡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石镜乡政府(怀宁县国土局石镜乡管理所附近)
部门负责人:雍红卫
联系电话:0556-4040004
14、怀宁县财政局公岭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安庆市怀宁县新安中学东南侧约260米
部门负责人:杨爱平
联系电话:0556-4933906
15、怀宁县财政局秀山乡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栏坝大道秀山乡中心学校北侧约60米
部门负责人:汪名海
联系电话:0556-4913618
16、怀宁县财政局马庙镇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马庙镇人民政府附近
部门负责人:程琦
联系电话:0556-4665566
17、怀宁县财政局金拱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金拱镇人民政府附近
部门负责人:洪志
联系电话:0556-4670126
18、怀宁县财政局凉亭乡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X023(振兴路) 凉亭乡
部门负责人:朱云
联系电话:0556-4020650
19、怀宁县财政局洪铺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洪铺镇002县道
部门负责人:马卫平
联系电话:0556-4071018
20、怀宁县财政局江镇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所、分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附近
部门负责人:刘红兵
联系电话:0556-48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