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奖补政策的补充通知》(皖商明电〔2021〕35号)、《关于拨付2021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促销活动)》(安商务电商函〔2022〕11号)文件精神,怀宁恩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申报,经研究,拟对2021徽味怀宁线上年货节、徽味怀宁龙池香尖文化旅游节、凉亭乡首届紫薯亲子采摘节和怀宁县第三届“徽味怀宁”年货节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总计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怀宁县商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