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即将实施,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就该项目洪铺镇区域内的迁坟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区域
项目涉及的洪铺镇冶塘村朴树组、钱户组、雪塘组区域内;
二、迁坟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洪铺镇冶塘村朴树组、钱户组、雪塘组区域内的有主坟坟主到冶塘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洪铺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申报的有主坟现场核实登记编号,经确认后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由洪铺镇政府在2022年5月28日前统一安排迁葬事宜;项目区域内其他坟于2022年5月28日前迁葬结束,所有有主坟不得自行迁葬,逾期未申报的坟墓按照无主坟处理。
三、迁坟补偿事宜
迁坟补偿事宜按照县政府政秘〔20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0556-4071003
以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洪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